在西安的公园、广场和小区,随处可见广场舞


夜幕降临,中老年人跳起了欢快的广场舞

广场舞又叫排舞,是一种健身舞蹈,由于其动作简单容易掌握,不受年龄和场地的限制,成为中老年人特别是大妈们最喜欢的健身活动之一。但是,随着广场舞的流行也滋生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噪音扰民、抢地盘、乱收费、不分场合、扰乱交通等弊端。

为了进一步规范广场舞健身活动,近日,国家体育总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广场舞健身活动的通知》,要求不得在烈士陵园等庄严场所跳广场舞,不得借跳广场舞敛财,搞封建迷信活动,不得噪音扰民影响居民工作休息,不得以健康为名破坏环境,扰乱公共秩序等,从场地、声音、环境卫生等多方面对广场舞做了严格的规范。

此后,广场舞该如何适应政策规定,怎样生存发展,能否获得人们的理解支持,再次成为人们街谈巷议的焦点话题。

广场舞随处可见 大妈乐此不疲

眼下虽已进入寒冬季节,但也阻止不了人们跳广场舞的热情,在西安环城公园东门至和平门之间,每天晚上7点半到9点半,活跃着十余支由大妈组成的广场舞舞蹈队,少则七八个人,多的达40多人,她们自带音响设备,有的跳交谊舞、水兵舞、新疆舞,有的做健美操、健身操,跳得非常投入,个个精神饱满激情四射……而每天早晨8点,在同样的区域,被另一群广场舞的“发烧友”所占领,除了舞蹈类型稍有差异,参加的人数,音响的分贝大致相同。

今年54岁的叶大妈,从老家陕南山区到西安打工,在西安一家家政公司工作做钟点护理工,4年前在朋友的引荐下,她学会了跳广场舞,很快成为“舞蹈达人”,主动承担起她所在舞蹈队的召集人,并负责编舞教练、音响设备的维修等工作。每天早上7点半,她拉着“音响车”第一个来到环城公园里的固定地点,等人来的差不多了,就开始操练,跳一个半小时,然后,到雇主家做钟点护理。下午6点下班后,吃过晚饭稍事休息,晚8点她跳舞锻炼到9点半,然后步行回家。除了刮风下雨,临时有事,她没有耽误过一天。记者采访时,她正在给队员们教她刚刚从网络上学会的水兵舞,一招一式做的非常认真,不一会她的头上就冒出了热气……

家住东门里的王大妈和伙伴们每天都到东门外环城公园北段跳广场舞,“你是我的小呀小苹果,怎么爱你都不嫌多……”之类的“神曲”是她们常跳的舞曲,王大妈笑着说:“我们就图个高兴,图个健康,每天跳舞活动对身体好。”她的舞伴们持同样的态度,杜阿姨说,她两个孩子都在外地,自己在家闲着也不是事儿,“我来这又能锻炼身体,还能聊天解闷,感觉非常好。”对于噪音扰民一说,她们觉得基本上晚上10点多,大家伙也都散了,不会有多大影响,而且锻炼身体也无可厚非。

记者采访发现,每天清晨或傍晚时分,在西安的公园、广场、街头、小区空地,甚至是地下车库都能看到几个、几十个大婶大妈自发组成的民间舞蹈队,迈着欢快的步伐,挥舞着手臂,热情奔放地享受着广场舞带来的乐趣,形成古城西安一道独特的风景线。

广场舞参加者和反对者互不相让

广场舞的范围不局限于公园广场,记者在西安北郊采访时,发现一个拥有800户居民的小区,竟拥有三支舞蹈队,一支在超市楼前做网球操,一支在小区广场扭秧歌、跳扇子舞,另一支在楼与楼之间跳广场舞,音乐声很大,噪音震耳。尽管小区居民大多上学上班,但陪着儿媳在家做月子的刘大妈还是感到不满,她说:“小区是大家休息的地方,又不是体育场、歌舞厅,那些跳广场舞的没日没夜地跳还用音箱放歌曲伴奏,光顾自己高兴,就没想到别人的感受?”

自从广场舞在城市流行起来,赞同者和反对者之间相互博弈,从未停止过。

2015年7月22日傍晚,在西安雁塔区三爻村地铁站附近,10多名跳广场舞的大婶大妈为了腾开地方,连着推走了三辆停在路面上的私家车,引来路人围观。此事被媒体报道后,网上板砖乱飞。

2016年12月6日上午8点,在郑州冉屯路冉秋苑公园里,广场舞大妈正在晨练,突然被不明物体击中身体,有5人被击中。从一位大妈的脖子上留下的伤痕看,是被钢珠枪弹打过的。随后,当地公安部门介入调查。

今年夏天,连续发生的洛阳广场舞大妈抢占篮球场、郑州广场舞大妈在烈士陵园门前跳舞、苏州虎丘广场舞扰民等事件再次将广场舞推到了风口浪尖上。一方面,一些老人们喜欢跳广场舞健身娱乐,但不分时段,不分场合,缺乏自律;为抢地盘,大打出手;另一方面,市民对广场舞占道、制造噪音影响工作学习休息非常不满,要求取缔,甚至采取极端的态度,双方形成对峙局面,难以协调。

西安出台新政制约广场舞化解矛盾

2017年6月14日,有一位西安网友发帖称:“我是西安市未央区某小区的业主,在我们小区18号楼和19号楼中间的马路上,每天七点到九点有人跳广场舞,还扭秧歌,高音喇叭随便放,旁边就是居民楼,噪音严重影响了小区居民的生活,希望有关部门能出台相关新政策,同时指定部门管理遏制噪音扰民现象!”

6月19日,事发五天后,网友“未央发言人”回复:“未央区城市管理局责成辖区大明宫执法中队进行办理。执法队员赶至现场后,会同小区物业部门对广场舞组织者进行普法宣传,要求其合理安排,降低音响音量,避免噪音扰民。下一步,辖区执法中队将按照我局职责做好日常管理工作。”平息了事态,化解了矛盾。

根据广场舞所存在的占道、噪音扰民、抢占地盘等弊端,2015年2月1日,西安市政府出台实施了《西安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规定公众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及其附近的街道、广场、公园,21时至次日7时期间进行宣传庆典、文化娱乐、体育健身等活动,不得使用音响、抽打陀螺、甩响鞭等方式产生环境噪声。在其他时间进行上述活动的,所产生的环境噪声不得超过区域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使用音响或者其他方式,产生噪声影响周边居民正常休息的,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单位处500元罚款,对个人处200元罚款。

2016年10月1日又出台实施《西安市公园条例》,该条例规定,在公园开展健身、娱乐等活动的组织者和参与者应按照规定的区域、时间和音量限值开展活动。对跳广场舞健身娱乐的时段、地点、噪音扰民等进行制约和限制,对违规者有法可查,有法可依。

专家:对广场舞的存在应采取公正态度

为了进一步规范广场舞健身活动,2017年11月13日,国家体育总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广场舞健身活动的通知》,“严格规范广场舞行为”、“化解广场舞中的矛盾冲突”等关键字眼,成为了《通知》的重中之重。其中,分时段向广场舞健身爱好者开放场地、利用城市空置场所提供场地、政府购买服务,鼓励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体育场地开放……让人诟病多年的广场舞,终于有了一纸具体方案。

西安社科院研究员王国琪认为,广场舞存在的噪音扰民、占道、抢地盘等弊端,大多是个人素质问题,应该通过合法、合理、规范的方式解决,不应采取泼水、谩骂等极端方式解决,也不要夸大渲染跳广场舞的人和其他居民的冲突,这样扩大了矛盾,对解决问题并无益处。要解决广场舞的扰民这一弊端,需要城市管理部门出台规范并加强公共活动设施的建设,小区物业和社区进行引导,而广场舞的参与者应注意自律,设身处地,站在公众的角度考虑问题,一旦发生纠纷,应及时沟通、协调、处理。总而言之,对广场舞的存在与发展应采取公正的态度正确引导,客观评价,不应有任何偏见。